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
濮职院行〔2008〕109号
根据《濮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7号令﹚、濮职院行[2003]27号《物资设备购置管理暂行规定》和濮职院行[2005]27号《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固定资产管理补充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登记
学院新增固定资产(包括购买、调入和接受捐赠),应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图书类归口图书馆、教学设备类归口实训中心,其余归口后勤处),由用户端录入我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然后到后勤处(图书类由图书馆入库、教学设备类由实训中心入库)领取入库报告单,凭购物发票、入库报告单等,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图书馆、实训中心每学期向后勤处报送一次固定资产增加数据。
二、固定资产的调配
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调配转移,需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凭《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办理转移手续后,方能进行实物转移。
三、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院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转让、出售、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6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处置国有资产单位资产账面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或者单位资产账面价值低于5000元,但一次性处置资产价值合计在20000元及以上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后勤处会同计财处、技术部门审查后,按程序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学院权限范围内资产处置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人填写资产处置申请报告,说明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鉴定。
(三)对报废资产,使用部门负责送后勤处库房,不得自行处理已报废资产。
(四)后勤处根据有关规定报废处理,收入上缴计财处。
(五)为了加强资产处置工作的管理,特成立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后勤处处长、计财处处长、实训中心主任、图书馆馆长、纪检委副书记、专业技术人员2人及用户代表担任。下设3个固定资产处置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各类拟处置资产的评估:
1、办公、文体、印刷等设备,交通工具、卫生医疗器械、标本模型、陈列品、家具、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被服装具等资产评估小组:组长由后勤处长担任,成员由后勤处副处长、计财处副处长、纪检委科长、专业技术人员1—3人及用户代表担任。
由后勤处负责组织召集小组所有成员进行鉴定评估工作,并负责收集、归档与之有关的所有资料;对各部门的房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后勤集团的锅炉、电机、电力设施、水暖器材等报废审批、处置鉴定及作价处理工作;负责对废旧车辆、课桌凳、床等的报废审批、处置鉴定及作价处理等工作。由后勤处负责将处置废旧物品收入统一上缴院计财处。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核减数量。
2、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资产处置评估小组:组长由实训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后勤处副处长、计财处副处长、教务处副处长、纪检委科长、专业技术人员1—3人及用户代表担任。
由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召集小组成员进行鉴定,并负责收集、归档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对各部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由实训中心负责将处置废旧物品收入统一上缴院计财处,同时将有关资料送后勤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核减数量。
3、图书资料、古籍文物等资产评估小组:组长由图书馆长担任,成员由图书馆副馆长、后勤处副处长、计财处副处长、纪检委科长、专业技术人员1-3人及用户代表担任。成批处理图书资料的报废审批、处置鉴定及作价,由图书馆负责组织召集小组所有成员进行评估鉴定,并负责收集、归档与之有关的文字资料。将处置废旧物品收入统一上缴院计财处,同时将有关资料送后勤处,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核减数量。
四、固定资产的报损和丢失
要努力避免固定资产的积压和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尽可能减少资产积压和浪费。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物品积压要尽量予以盘活,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时,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作出书面记录。凡属固定资产的一般仪器损坏、丢失,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由后勤处会同计财处核准上报。凡属不遵守规章制度,玩忽职守而使固定资产造成损失或丢失者,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要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