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12-07 点击数:
关于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进会议精神,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18]113号)意见,我院领导作出批示:
一、绿化保洁部
继续做好校园公共区域和原定部位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
做好各自楼宇教室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其他部门
做好各自室内卫生工作。
爱卫会 后勤管理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