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办安全〔2018〕4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电气火灾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安委办〔201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及“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关注学生宿舍、实验室和办公楼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装修工程未经消防审批和验收、电器设备过载或老化、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停电后复电等容易引起校园火灾的问题隐患,从源头上切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二、大力推进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线路改造。要落实资金,加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部位电气线路集中改造。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已经完成电气线路集中改造的,要尽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改造到位;未完成改造的,要列明整改计划,倒排工期,确保2018年2月底前改造到位。积极推动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系统。
三、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要利用各种载体,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把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定期会同供电部门、消防部门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宣传教育。加强对住校学生安全用电的教育,使其知晓有关电气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四、积极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经验,研究长效治理机制,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18年1月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明确建章立制工作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2月底前将建章立制情况书面材料报教育厅办公室。
联系人:袁 渊 联系电话:0371-69691255
邮 箱:zzb@haedu.gov.cn
2018年1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