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6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夏季由于高温、多雨、雷电等特定气象条件和大风、暴雨、冰雹等灾害天气以及雷击、洪水、内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度夏度汛,现就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企业要深刻把握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遵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要求,针对夏季汛期可能出现的极端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立足于抗大灾、抢大险,筑牢防线,防止高温汛期引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高温汛期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防汛防高温工作。每年要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岗位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在夏季高温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完善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对本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其合格率达到100%。

 三、在每年高温汛期到来之前,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夏季高温、大风、雷电、多雨、潮湿等特点对本单位现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高温汛期,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四、雷雨天气禁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雨天禁止进行剧毒、强腐蚀和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高温天气下不宜进行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

 五、结合高温汛期,对于可能发生的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企业应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企业要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值守和现场巡查,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事故苗头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烟花爆竹企业,督促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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